保康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马桥镇政府委托,拟就交通信号灯、标牌标线等设备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BKZC[2010]085
二、采购项目名称:电子警察系统设备
三、采购内容:电子警察系统(详见报价表)
四、供应商应具备生产或销售电子警察系统设备的资格证明
五、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负责送货上门,负责安装,工程完工后,由专业技术人员和本单位人员共同进行验收,达不到质量要求,所有责任均由供应商负担。
七、购买标书和投标报价文件基本要求:购买标书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合格后发售标书。投标人必须持有企业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及下列行业资质要求:1.注册资金必须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近两年内具有1个以上的同类工程业绩证明资料;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4. 湖北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以机制证书原件为准,并在湖北省技防管理办登记备案
八、购买标书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23日17时前,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26日12时前。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每份标书费100元。
九、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1、地址:保康县政府采购中心
2.联系人: 高洪秀 尚俊
3. 联系电话:0710-5814612
技术咨询电话:0710-5067956 联系人:刘斌
201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