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拟就巩义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安装交通信号灯、电子监控设备及交通标志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国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
1、采购编号:巩财采购[2010]18号
2、招标需求:巩义市新兴路与桐本路交叉口、建设路与货场路交叉口安装、铺设交通信号灯、电子监控设备以及交通标志,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详见招标文件。
3、合格的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条件,电子监控设备需同时具备安防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类似工作经验。交通道路信号灯需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投标人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必须在河南省郑州地区有专职的服务机构和实施经验的队伍,并保证足够的服务能力。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工期:10天。
6、报名须知: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报名时间:2010年4月30日—2010年5月6日,正常上班时间。
7、招标文件:每份100元,售后不退。
8、开标时间:2010年5月19日9:00时整
9、招标人:巩义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38016169
10、招标代理机构: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孙先生 0371-64362571
地 址:巩义市财政局701室
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