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对梧州学院多媒体实验室设备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WZCG201025)答疑及开标通知如下:
一、投标截止和开标截标时间为:2010年3月16日上午9:00正。
二、关于对招标文件B分标的质疑答复:
质疑一:招标文件第8页的项号4,第10页的项号4,第16页的项号4"阅卷系统功能模块:对于特别重要的考试,其中主观题的阅卷可设置成由多名教师对某一学生的进行评估,根据信度叠加原理再把阅卷结果进行叠加,从而达到高信度阅卷。阅卷系统有至少被1个国家级考试机构采纳过的应用案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条款有明显的排他性和唯一性。
答复一:阅卷系统功能模块:对于特别重要的考试,其中主观题的阅卷可设置成由多名教师对某一学生的进行评估,根据信度叠加原理再把阅卷结果进行叠加,从而达到高信度阅卷。高信度阅卷是考试评估系统的要求,学校要对考试的评分结果负责,要对考生负责,信度越高越好,国家级的阅卷系统对阅卷的信度、稳定性等各方面均符合要求。如果投标单位开发的系统能达到雅思或托福等权威考试机构的要求并被其使用过,或者大英四、六级;专业四、八级考试机构的采纳都可以被认作是采纳过的应用案例,请将相关证明在投标时提交。
质疑二:招标文件第9页的项号1,第11页的项号1"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交换机,采用异步网络同步传输技术,实现语音信号高保真传输"条款有明显的排他性和倾向性。
答复二:质疑单位所提到基于TCP/IP技术的网络传输技术,也属于异步网络传输方式,用于一般的文件传输时如果发生错误就会回复一个信号,发送端就会重新发送一次,直到发送正确为止,由此可见,该种传输技术是以文件发送的正确性为主要目的;但是如果在语音教学中,语音信号或多媒体视频信号在发送过程中出现错误就不能重发,重发就会出现声音回响或视频抖动,三星、华为、中兴等专业通信公司在解决这个问题的时候大都采用了基于异步网络的同步传输技术来确保信号准确无误,提高传输效率,反映在语音传输中就是保证音质高保真,这正是语音教学所需要的。如果采用非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交换机也能达到音质高保真,只要满足教学对音质的要求都可以。
质疑三:招标文件中第9页的项号3和4,第11页的项号3和4,第16页的项号4和5"学生口语考试录音实时录制到教师机硬盘,录音文件存储格式必须支持WAV(非压缩格式)格式,采样率大于22KHz,录音文件码流量≥256KBPS; 投标人应明确口语录音文件的码流量达到的数值,并承诺同意对此指标进行检测"条款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和虚标不实用性。
答复三:学生口语考试录音实时录制到教师机硬盘,录音文件存储格式支持WAV(非压缩格式)格式(其它无损压缩格式满足音质要求的情况下都可以),采样率大于22KHz,录音文件码流量≥256KBPS; 投标人应明确口语录音文件的码流量达到的数值,并承诺同意对此指标进行检测。在口语考试阅卷过程中,老师要评估学生的发音音准,爆破音、辅音、清音、尾音、连读等发音及技巧都需要高保真音质才能还原现场情况,有利于老师做更准确的打分和教学研究,至于文件大,在网络中如何传输这应该是专业厂家去解决的问题,学校要的是使用效果,如果只考虑网络传输问题,而大辐降低音质要求则是舍本逐末,存储空间大应该较易于解决,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大容量存储都已经不是问题;况且在口语考试时多人考试是分布在多间考场里的,数据不存在集中上传到一台电脑上的情况,这一点相信贵单位作为行业内的公司应该是知道的,如果你们的系统是集中上传到一台机上的话风险会很大,应该考虑数据的分布式存放以确保考试结果的安全。至于码流量大小的问题,大家比较熟悉DVD比VCD清楚就是因为码流量大,CD比MP3清楚,因为CD码流量一般至少在300Kbps以上,而一般的MP3只有128Kbps,所以听发烧音乐大家都是听CD而很少听MP3,教学比听音乐对音质的要求并不低,只是为了节约经费同时又要确保音质,我们认为将码流量定为256Kbps是合理的,其实基于TCP/IP技术的网络传输传送更大的文件现在都已经没有问题了,只要提升交换机的档次就可以了。
质疑四:招标文件第13页的项号3,第13页的项号3,第18页的项号3"口语考试录音文件码流量≥256KBPS,可进行2-8人分组对话" 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和说明不清楚。
答复四:文件码流量必须符合高保真,对于2-8人分组会话功能,无论是任意分组还是固定分组,其分组的形式其实并不重要;关键在于分组内会话要达到高保真全通,这样才能为学生创造一个面对面的类似英语角的训练效果,甚至是争论效果,以提升学生的听说能力。如果分组形式比较灵活,但无论怎样分组组内通话不能达到全通,这种形式的多样对教学是没有意义的。
质疑五:招标文件第13页的项号5,第19页的项号5,第21页的项号3"提供专业英语四八级、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翻译资格水平考试(BFT)、商务汉语水平考试(BCT)、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级考试的应用案例,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具有明显的排他性。
答复五:现决定将招标文件该条款更改为"提供专业英语四八级、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翻译资格水平考试(BFT)、商务汉语水平考试(BCT)、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级考试的应用案例,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除上述考试种类之外的其它同等级别的考试应用证明文件也可)。文件要真实有效,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核实"。
质疑六:招标文件B分标中"50座交互式数字语音室和50座听说型数字语音室"2个不同类型的项目为何在同一个分标。
答复六:同为语音室,只是教学应用功能不同,可以列入同一分标。对于语音教学的各项功能中,考试特别是口语考试对设备的性能及稳定和实用性要求是最高的,且考试功能是一个最基本的功能,各个厂家的产品都具备。所有的技术都是为教学效果服务的,考试功能又是我们购买语音室的一个较重要的目的,只有经过了大规模的应用,才能真正体现产品的实用性和稳定性,所以要求提供应用案例,这也是对产家售后服务及综合实力的综合考证。另对于标书中所列各项指标和品牌只做参考,如贵单位所投产品在指标和性能上如能达到、相当于或更优,完全不存在排他性问题。
质疑七:招标文件 "梧州学院多媒体实验室设备采购50座听说型语音室设备配置及性能要求(中文系)"中第9项号中系统其它必须满足的要求:"要求提供3个以上广西省内大规模校级口语考试(单次2000以上)应用案例,并且提供的成功案例中至少有1个采取了"2人讨论式"或以上要求的口语考试,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提供学校名称、用户意见证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以便核实。"与招标文件的评标方法评分要求规定"B分标投标人提供在梧州有1个以上语音室用户案例及提供广西区高校2个以上大规模(单次考试人数超过2000人)口语考试成功应用案例,并且提供的成功案例中必须有1个采取了"2人讨论式"或以上要求的口语考试,必须提供学校名称、用户意见证明、联系人与联系电话的则在相应档位中加3分"。 以上条款的针对性太强且有相互矛盾之处,对潜在供应商实行歧视或差别待遇,应予去除。
答复七:现将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第二条更改如下(保持和招标文件 "梧州学院多媒体实验室设备采购50座听说型语音室设备配置及性能要求(中文系)"中第9项一致): "B分标投标人能提供3个以上大规模校级口语考试(单次2000以上)应用案例,并且提供的成功案例中至少有1个采取了"2人讨论式"或以上要求的口语考试,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学校名称、用户意见证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方便核实则在相应档位中加3分"。
因为根据教育部大学外语教学改革要求:改变传统以读写能力培养为主的教学模式,加强学生听说能力和实用能力的培养,更好的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人才就业。教育主管部门针对教学要求和培养目标的改变导致了教学手段、学习方式和评估内容的变化,其中口语考试就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专业四八级口语考试几年前已经采用语音室设备进行考试,四六级口语也在紧锣密鼓的进行试点改革,用设备进行口语考试作为以考促学提高听说的最直接有效的手段,早已被各个高校普遍认同并纳入常规使用。显然对于语音室设备能否进行口语考试已经是对设备最基本的要求;如果设计上说有此功能,但在日常教学考试中不能达到实用和规模化,就没有意义。考试功能成熟,应用方面稳定可靠是本着对用户负责,对学生负责的基本要求提出来的,并不是针对哪一个厂家或供应商。教育部有要求,学校有需求,如果设备真正能达到实用,配合学校搞几场大规模考试应该不难,除非设备不行,或者售后跟不上、服务没人搞,这都是对用户不利的。
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