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辽宁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委托,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对辽宁省朝阳市三县森林防火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朝阳市三县森林防火物资采购
2.招标文件编号:LNZC20100019
3.采购项目需求:辽宁省朝阳市三县森林防火物资采购(技术参数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01包 | 便携式风力灭火机 | 645台 |
02包 | 风水灭火机 | 645台 |
03包 | 扑火服 | 1050套 |
04包 | 扑火二号工具 | 3180把 |
扑火消防铲 | 300把 | |
往复式水枪 | 48支 | |
框架式扑火单帐篷 | 30顶 | |
05包 | 1.割灌机 | 54台 |
2.油锯 | 78台 | |
06包 | 火场应急强光手电 | 318个 |
本项目分六包,投标人可兼投兼中,但投标人对所投包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要求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
3.01、02、05包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
4.投标人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领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1.时间:2010年2月24日—2010年3月1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
2.方式:网上下载采购文件,下载邮箱:lnzc11111@126.COM 密码:23447752;或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608室免费领取电子文档。
3.填录《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在下载的采购文件第一页为《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报价供应商必须填写,并传真至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24小时自动传真:024-23447752)。
本表为供应商参与投标的主要凭证,如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传真到项目负责人,将不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或报价。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01、02每包人民币10000元;03、04每包人民币2000元;05、06每包人民币1000元。
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0年3月16日16:00
l 银行汇款信息:
l 单 位 名 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l 开 户 行:建设银行沈阳中山支行
l 账 号:21001360008059000118(保证金)
五、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0年3月17日 13:30
六、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5楼,届时请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l 联系方式:
l 项目联系人:李丽梅
l 联系电话: 024—23447735
l 传 真: 024—23447752
l 邮 编:110001
l 地 址: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综合楼A座(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红楼)
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