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编号 | LNZC20100005 | |||||||||||||||||||||||||
商 品 品 目 | ||||||||||||||||||||||||||
招标公告主体内容 | 招 标 邀 请 受辽宁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委托,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对辽宁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基地对讲机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基地对讲机等设备采购 2.招标文件编号:LNZC20100005 3.采购项目需求:辽宁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基地对讲机等设备采购(详见第四章 项目需求) 本采购项目为三个合同包,投标人可兼投兼中。但对所投包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投标人应为制造厂商授权经销商,同时提供制造厂商的授权维修证明; 3. 第二、三包投标人资质要求: (1)注册资金应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2)投标人应具有测绘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软件企业资质; (4)投标人应必须有森林防火省级以上(含省级)业绩(提供2份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投标人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领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1.时间: 2.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下载邮箱:mailto:lnzc11111@126.COM 密码:23447752;或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610室免费领取电子文档。 3.填录《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在下载的招标文件第一页为《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投标供应商必须填写,并传真至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24小时自动传真:024-23447752)。 本表为供应商参与投标的主要凭证,如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传真到项目负责人,将不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或报价。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包:捌仟元;第二包:陆仟元;第二包:壹仟元。 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l 银行汇款信息: l 单 位 名 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l 开 户 行:建设银行沈阳中山支行 l 账 号:21001360008059000118(保证金)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六、递交招标文件地点及招标地点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5楼,届时请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l 联系方式: l 项目联系人:邸毓春 l 联系电话: 024—23447750 l 传 真: 024—23447752 l 邮 编:110001 l 地 址: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综合楼A座(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年二月八日 | |||||||||||||||||||||||||
标 书 价 格 | 无 元 | |||||||||||||||||||||||||
开 标 时 间 | 2010-03-02 | |||||||||||||||||||||||||
招标发布单位名称 |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 |||||||||||||||||||||||||
备 注 信 息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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