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略采HW(2010)16-2号
品 名 | 配 置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 额 |
激光打印机 | 惠普M1005一体机 | 台 | 4 | ||
数码照片打印机 | 爱普生EX3喷墨打印机 (连供墨盒) | 台 | 1 | ||
索尼HDR-XR500E (含相机包) | 台 | 1 | |||
点钞机 | 科密WJD-COMET-90A | 台 | 1 | ||
传真机 | 松下FT982CN | 部 | 1 | ||
数码相机 | 佳能IXUS95(含相机包) | 台 | 2 | ||
金额合计 (大写) | |||||
供应商名称: (盖章) 2010年 月 日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1、请将此报价单于2010年元月22日15时前电传至略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过时无效。 2、所报产品必须是生产厂家指定在中国大陆地区销售的原装正品。 3、交货时间、地点: 月 日前在略阳交验货(供应商填写),供货周期作为成交条件之一。 4、付款方式:供货验收合格后由采购单位报请津陕联合工作组资金组后一次性支付。 5、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优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6、本询价单含所有费用,本询价单为合同组成部分。 7、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需提供:(华中招标网www.hzzhaobiao.com整理)A、公司基本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B、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C、企业自身出具的正规税务发票 如不能满足以上要求,其中标资格自动丧失。 联系人:杨晶晶 0916-4829250(带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