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省财政厅鄂财采计[2009] 3754号函的要求,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其“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安防监控升级项目”所需货物和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一、采购项目招标编号:EZC-2009-ZX225
二、项目名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安防监控升级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及投标货物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取得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必须含设备安装等。
3.取得湖北省公安厅颁发的湖北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施工一级以上资格证。
4.注册资金200万以上。
5.投标人及主要设备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6.投标人是武汉市以外地区的,必须在武汉市设有固定的办事机构及售后服务网点。
7.近二年来,必须承担过承包金额100万以上的两个及以上此类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8.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9.配套的主要设备如不是投标人自己生产的,必须有所投设备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10.国家如已经颁布生产许可证及3C强制性认证,投标货物必须通过,投标时,应提供国家检测部门CMA检测报告。
11.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四、因本项目是在原法院已建成的电视监控网络的基础上扩容及对原网络各别设备的更新。新增扩容设备的原网有一个是否兼容的问题,为了确保该项目招标及实施成功,减少不必要的麻烦,请有意竞标人到我中心获取有关技术需求,并与省高等法院联系,了解情况,在报送技术方案,必要时进行现场设备测试。在兼容问题解决后,再到我中心购买正式招标文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彭莹 电话(传真): 87835126/87835113
地址:中北路特一号(武昌家乐福背后) 邮编:430071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俊杰 电话:87220215
200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