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第三小学“多媒体教室”采购
项目编号:HCZX2009-023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第三小学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一街4号
采购人联系电话:62563118
集中采购机构全称:北京市海淀区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1 号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88487030
首次公告日期:2009年11月3日
答疑会答复日期:2009年11月9日
答疑会答复事项:
1、删除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八章第二部分“技术规格及要求”中“二、技术要求”“投影机”主要功能中“自动安装功能(屏幕导向功能实现根据投影机的显示向导,即可进行安装连接)”。
2、删除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八章第二部分“技术规格及要求”中“二、技术要求”“投影机”技术要求中“投影距离(米):在1.4-12.7之间”。
3、删除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八章第二部分“技术规格及要求”中“二、技术要求”“投影机”技术要求中“电源:100V-240V”。
4、删除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八章第二部分“技术规格及要求”中“二、技术要求”“投影机”技术要求中“功耗:≤300W(正常模式)/237W(ECO模式)”。
5、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八章第二部分“技术规格及要求”中“二、技术要求”“吸顶展厅”技术要求中“镜头:≥22倍光学变焦(F=1.6,f=3.9~85.8mm)”变更为“镜头:≥22倍光学变焦(F=1.6)”。
6、删除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八章第二部分“技术规格及要求”中“二、技术要求”“电子白板”主要功能中“驱动固化性能:可通过外接含有白板驱动和白板软件的线缆来实现,不需在计算机中安装任何程序,插上线缆就可使用白板”。
7、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八章第二部分“技术规格及要求”中“二、技术要求”“电子白板”技术参数中“分辨率:4:3”变更为“分辨率:≥4096×4096”。
8、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八章第二部分“技术规格及要求”中“二、技术要求”“有源音箱”技术参数中“低音单元:防磁,≤5英寸CC复合盆(外径131 mm),4~8 ohm/”变更为“低音单元:防磁,≤5英寸CC复合盆,4~8 ohm/”。
其他事项不变。
集中采购机构项目联系人:孙芳懿、郑亚维
电话:88487038、88487031
传真:88487032
注:如需此书面信息更正公告可在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中心领取
北京市海淀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00九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