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审公告标题: | 双流县灾后重建学校教育技术装备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 ||
采购项目名称: | 双流县灾后重建学校教育技术装备采购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SCTC-2009-1029-216 | 公告发布时间: | 2009年11月5日11时28分 |
行政区划: | 成都市-双流县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采 购 人: | 双流县教育局教仪电教站 | 采购包个数: | 3 |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结构名称: | 四川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中心 | 中介机构编号: | |
更正公告: | 无 | ||
采购内容: | A包:电教设备及广播(音响)系统; B包:木制设备; C包:教学仪器 | ||
申请人资格: | 1、A包: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2)非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获得产品制造商的授权;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近三年有类似项目业绩; (8)在成都市有常设的服务机构和固定的售后服务人员。 2、B包: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2)非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获得产品制造商的授权;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有教学设备生产或经销内容; (8)近三年有类似项目业绩; (9)在成都市有常设的服务机构和固定的售后服务人员。 3、C包: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2)非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获得产品制造商的授权;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有教学仪器生产或经销内容; (8)近三年有类似项目业绩; (9)在成都市有常设的服务机构和固定的售后服务人员。 | ||
公示截至时间: | 2009年11月12日17时0分 | ||
联系人/联系方式: | 1、招标人: 双流县教育局教仪电教站 地 址:东升街道花月中街25号 联系人:兰老师 电 话: 13320968808 2、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中心 通讯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303室(招标一部) 电 话:028-86935066、86936456 传 真:028-86935066、86936456 联 系 人:李景 | ||
其它内容: | 双流县灾后重建学校教育技术装备采购项目 征求意见公告 (SCTC-2009-1029-216) 致有关供应商: 受双流县教育局教仪电教站委托,四川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中心将对“双流县灾后重建学校教育技术装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为了保证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现就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技术需求(详见附件)广泛征求各供应商的意见。 如您认为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技术需求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请具体指出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的内容,并进行说明。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分为三个包件: 1、A包:电教设备及广播(音响)系统; 2、B包:木制设备; 3、C包:教学仪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A包: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2)非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获得产品制造商的授权;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近三年有类似项目业绩; (8)在成都市有常设的服务机构和固定的售后服务人员。 2、B包: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2)非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获得产品制造商的授权;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有教学设备生产或经销内容; (8)近三年有类似项目业绩; (9)在成都市有常设的服务机构和固定的售后服务人员。 3、C包: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2)非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获得产品制造商的授权;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有教学仪器生产或经销内容; (8)近三年有类似项目业绩; (9)在成都市有常设的服务机构和固定的售后服务人员。 三、供应商如对本公告要求有异议,请将意见在2009年11月12日下午17:00前(本时间为接收意见稿截止时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采购单位提出。 四、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双流县教育局教仪电教站 地 址:东升街道花月中街25号 联系人:兰老师 电 话: 13320968808 2、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中心 通讯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303室(招标一部) 电 话:028-86935066、86936456 传 真:028-86935066、86936456 联 系 人:李景 四川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中心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五日 注:技术要求见附件。 | ||
备 注: | | ||
附 件: | |||
采购公告: | 暂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