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京剧院的委托,对北京京剧院灯光设备购置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北京京剧院灯光设备购置政府采购项目;
(2)采购人:北京京剧院;
(3)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户西里30号;
(4)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7219555;
(5)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光、郎迎晨;
(6)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5915024、010-65913057-814;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甲3号通用国际中心B座502室
(7)资金来源及财政预算批复金额:财政拨款,人民币183.5万元;
(8)采购内容及规模:
1# 染色灯 11台
2# 图案灯 12台
——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上述货物经财政部门批准允许采购进口设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须知: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10月16日起至2009年11月5日,每天9:00-11:00和14:00-16:00时(节假日除外) ;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甲3号通用国际中心B座(德润大厦)502室);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300元/套(售后不退);
(4)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审查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有有效年检),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具有有效期)、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授权书(原件,原件中注明被授权人的姓名、电话、传真等信息)、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最近三个月内的完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
4、开标和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11月6日上午9:30时
5、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评审办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其中投标单位的基本情况(10分)、投标单位的服务水平(18分)、产品的性能质量和先进性(40分)投标价格优势(32分)。
7、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0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