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人委托,我中心现就投影仪等及数字展示台进行询价采购,邀请有相应资质和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根据询价文件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满足要求的货物。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一)采购编号:GKCG2009101
(二)采购内容: 详见《政府采购询价报价表》
(三)投标人须知: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09年10月10日(星期三六)下午17:00密封的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四楼采购中心,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每个品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该投标将视为废标。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报价仅限于人民币,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投标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安装、调试、后续服务等所有费用。投标人的报价不能超过单位采购预算,否则不予授标。
3、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原装、正宗的产品,并随机附产品原产地证书、合格证及其他相关的资料。报价人需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具体参投产品技术参数或图片;如有技术偏离,则必须不低于招标方的技术参数要求,未附具体参数以无效标处理。
4、投标人必须免费提供一年以上质保期。
5、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二天内由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
6、交货地点和时间:中标后7天内送达采购人或按合同约定。
7、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8、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凭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合同由市财政局一次性付清货款。
9、投标文件包括:①承诺书②政府采购询价报价表③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10、投标文件一律采用A4纸张,装订成册入袋内密封并在封签处贴封条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袋外应写明报价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投标文件密封及制作不规范,不予受理。
11、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遵循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通行规则。
12、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咨询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采购中心。
地 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四楼
联系电话(传真):0797-8160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