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交警大队智能交通电子卡口系统及交通电视监控系统招标公告
[2009-6-5]
采购类别:货物类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截至时间:2009-6-26
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交警大队智能交通电子卡口系统及交通电视监控系统招标公告
2009-06-05 14:26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交警大队的委托,对其智能交通电子卡口系统及交通电视监控系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凡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具体情况内容如下:
1、标书编号:SCZC2009-358
2、招标内容: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交警大队智能交通电子卡口系统及交通电视监控系统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3、标书发售时间:2009年6月5日至2009年6月16日每天9:00-17:30(节假日除外)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9年6月26日上午9:30
地 点:陕西省政务大厅四楼第三会议室
5、开标时间:2009年6月26日上午9:30
地 点:陕西省政务大厅四楼第三会议室
6、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朱雀广场政务大厅四楼综合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61
图文传真:029-85257505
开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
帐 号:42619068094001
业务咨询:孟 凌 张 斌 联系电话:029-85257505
文件发售:马 茜 联系电话:029-85256853
7、采购人: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交警大队
联系人:昝靖武
联系电话:029-85987009
8、资质要求:
(1)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除外,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具有陕西省公安厅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叁级及以上资质;
(4)主要产品(高清晰抓拍系统摄像机、全景摄像机、一体化彩色高速彩色摄像机、光端机)代理证或授权书;
以上内容为必备资质。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二00九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