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丹东市妇女儿童医院的委托,对丹东市妇女儿童医院视频监控系统旧设备升级改造项目采用询价的采购方式实施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并做出最有利于用户的报价。
一、项目名称:妇女儿童医院视频监控系统旧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DDCGXJ2009045
三、项目内容、规格、单位、数量:(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四、报价文件组成及要求:
1、报价单需加盖单位公章(所报价格应为丹东交货价格、运费等且为一次性报价),并详列货物名称、规格、单价、总价。同时报价单必须附以下内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007或者2008年已年检,要求清晰反映企业法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年检情况记录,同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其它需要提供的证件。
2、资质要求: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一般纳税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市安防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有专业的售后服务队伍。
3、验收:执行国家、省、市相关验收标准,合格后出具验收单。
4、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清总货款。
5、项目完成时间和地点: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地点为用户指定地点。
6、报价单用A4纸打字,密封送达,否则无效。
五、领取询价文件时间、地点
2009年4月20日至4月21日(办公时间)到丹东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科(丹东市元宝区金汤街9号)领取询价文件。
六、报价截止时间:2009年4月22日9时前。
七、联系人及其他:
1.联系人:丹东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科 焦春阳 蒋艳
2.联系电话及传真:0415-2854815;
3.地址及邮编: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金汤街9号 118000
4.成交结果将于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五日内在丹东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网址: zfcg.dandong.gov.cn
丹东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