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徐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 |
工程名称: | 张立辰艺术馆工程 | |
工程地点: | 珠山步行街 | |
项目批准机关: | 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招标代理机构: | 徐州市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3/9/6 9:00:00 | |
报名结束时间: | 2013/9/6 17:30:00 | |
报名时间备注: | 每日12:00-14:00为午休时间,不接受报名 | |
报名地点: | 徐州市建设局行政服务大厅报名处 | |
联系人: | 韩娜 | |
联系电话: | 13905201623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3/8/28 17:11:00 | |
公告结束日期: | 2013/9/5 17:30:00 | |
公告详细内容: |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 1.徐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建设的张立辰艺术馆工程已经 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资金 ,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招标的资格预审。 2. 徐州市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珠山步行街。 (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 (3)招标方式:本工程为费率招标。 (4)招标范围:土建、安装、装饰及室外配套全部工程。 (5)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9月 (6)本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 4.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2)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建筑工程壹级资质; (3)拟选派的注册建造师、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无在建工程。 (4)投标单位必须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无行贿受贿证明原件; (5)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建造师、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必须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之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企业信用信息库”中备案。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人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必须将银行电汇回单交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贰拾万元。 开户行:中国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553459071040 开户名: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服务部 (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5)资格预审不合格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在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报名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6、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报名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3年 8月28 日至2013年9月5日。本工程资格预 审文件及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上述时间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 8 月28日至2013年 9月 5 日,请在下载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后,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进行网上报名工作。未进行网上报名者,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7、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请投标申请人委派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企业信用信息库”备案的业务员于2013年9月 6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到 徐州市新城区建设大厦(镜泊西路)二楼服务大厅专门窗口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套,副本一套,正、副本资格预审申请书应分别密封在文件袋中,并加盖单位公章,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的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未封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8、资格预审办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采用随机抽签的办法抽取不少于9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9、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a技术标20分 b商务标75分 c投标人及注册建造师业绩5分 10、其他: (1)本工程资格预审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企业信用信息库”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2)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主要资格条件必须同招标公告要求一致,如有不同,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 (3)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徐州市民主南路76号 联系人:钱浩 电话:0516-83908225 传真:0516-83908225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徐州市淮海西路88号 联系人:韩娜 电话:13905201623 徐州市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八月 二十七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