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水市供电公司调度生产大楼改造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省供电公司下拨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省电力公司随州供电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位于广水市永阳大道39号,十一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为3100m2,预计投资608万元,计划工期90天,招标主要内容为外墙石材干挂和室内装修装饰。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时间内。
(2)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或造价员)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备齐全并在册(须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经鉴证的劳动合同)。
(3)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不接受非法人的分公司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合格申请人多于7个时,确定7个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请申请人于2011 年10月_27日至2011 年11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随州市招标投标中心307室持下列有效证件的原件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副本;③《资质等级证书》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上述相应资质的注册建造师或三级项目经理证书;⑥外省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进鄂备案证明;⑦如是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等原件。上述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招标代理人。
(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 本次招标不支持邮购资格预审文件。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1 年11月4日15:00 时,地点为随州市招标投标中心307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随州市综合招标投标信息网》(www.szzbtb.com/)、《湖北工程建设信息网》(www.ztb.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省电力公司随州供电公司
招标代理人:随州市诚远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代理人地址:随州市青年路西端210 号
代理人办公、传真电话: 0722-3315803、3315813
办公QQ:1093607664
随州市诚远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