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林日报社新闻中心工程已由 临桂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临发改字[2010]45号文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借款及业主多渠道自筹 ,项目业主筹资比例为 4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桂林日报社新闻中心工程
2.2 建设地点:桂林市临桂县山水大道以南、环西路以东
2.3 建设规模:4945万元
2.4 建筑面积:26962㎡(其中地下室2911㎡)
2.5 结构形式:框架结构/地下1层、地上17层
2.6 要求工期:480日历日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建筑、装饰、水电安装工程(不含二次装修工程、空调工程及室外附属配套工程)
2.9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 资质的企业;
3.2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建筑工程一级以上(含一级)注册建造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企业法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专职投标人)、桂林市专职投标人证及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为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5 桂林市的施工企业在桂林市建设工程招标站进行资质登记备案可直接报名,广西区属施工企业必须在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年度登记备案后方能报名;
4. 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2011年 2 月 18 日至2011年 2 月 24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公休、节假日除外)。
4.2 投标人报名后,除不可抗力外,应依法参与投标,如投标人自行放弃投标,按市招标站市建招字[2009]08号文处理。
4.3 凡报名合格者,请持专职投标员证及身份证购买文件,购买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4.4 邮购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