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经州发改投[2010]392号文件批准立项建设并核准,现对该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欢迎对此项目有兴趣的投标申请人前来报名。
1、工程名称: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
2、建设规模:建设用地约 64亩 ,建筑面积 13620㎡ 。
3、建设地点:湘西自治州吉首市乾州新区人民南路
4、招标范围: 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市政设施、室内装饰效果、室外配套景观工程等整个项目的方案设计及中标后审判大楼的施工图设计工作。
5、设计时间要求:设计方案在21日历天内完成。
6、设计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并满足招标人所期望实现的质量目标。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评标办法:按湘建设[2004]128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执行。
9、资质要求:1、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且年检合格;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省外单位来本省参加设计投标,必须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证、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4、本次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0、报名相关事项:
招标人只接受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代理人报名,满足资质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可于2011年2月18日~2011年2月24日,每日8:30~12:00、14:30~17:30(节假日休息),持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套,到湖南飞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乾州新区燕子路(州图书馆内)
联系人:阙先生(1350843099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飞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首市武陵东路26号
联系人:段先生(13707438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