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州镇企业站综合楼工程(项目编号:GXYLG20102010-X)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象州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象州县象州镇平安大道152号
建设规模: 框架结构、建筑面积:3022m2 。建设内容包括:土建、装修装饰及安装等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体建设内容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通知为准。
施工总工期:270日历天
招标范围:象州镇企业站综合楼工程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年度安全生产继续教育登记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 年 11月 9 日至 2010 年 11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3:30 时至5: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1楼A座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报名。报名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区外施工企业还需同时携带《区外来桂企业备案登记证》复印件及投标工程所在地或来宾市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盖单位公章,属于复印件的需携带原件核查)。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持报名回执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不含图纸及技术资料费,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不代办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 11 月 30 日 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1楼E座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投标网、广西财政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州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象州县象州镇平安大道152号 地 址: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1楼A座
邮 编: 545800 邮 编: 530012
联 系 人: 李桂华 联 系 人: 欧宁
电 话:0772-4362186 电 话: 0771-2618118
传 真: 0771-2808596
电子邮件: gxyunlong@vip.163.com
网 址: www.gxyunlong.com
2010 年 11 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