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屏边县玉屏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工程地址:屏边县玉屏镇望云路
招标类别:公开
工程性质:房屋建筑
工程规模:972㎡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HHZB20100407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屏边县玉屏镇卫国社区办公楼已由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屏发改发〔2010〕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屏边县玉屏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招标人为屏边县玉屏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屏边县玉屏镇望云路。
2.2建设规模:4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972㎡。
2.3计划投资:130万元。
2.4计划工期:220天。
2.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2.6招标范围:施工图所含建设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
3.4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0月13日至2010年10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屏边业务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含电子标书),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一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0年11月9日9时00分,地点红河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屏边业务部。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www.chinabidding.com.cn)和红河建设信息网(网址:www.hhjs.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屏边县玉屏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刘朝恒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秦臻
地址:玉屏镇卫国路51号(建设局院内)
联系人:刘忠祥
电话:0873-3223320
传真:0873-3221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