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职业教育综合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09】10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均为辽源市工商学校,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1)工程名称:辽源市职业教育综合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工程设计
2)招标范围:职业教育综合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
3)建筑规模:新建3座实习实训综合楼,占地227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460平方米,A座5400平方米、B座5400平方米、C座4660平方米。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辽源市经济开发区友谊大路 ;
2.3工程设计期限 30 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国家注册建筑师资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 9 月 26 日至 2010 年 9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至4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6楼开标室(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1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 10 月 18 日 11 时,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6楼开标室(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15,0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施工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源市工商学校
地 址:辽源市经济开发区友谊大路
邮 编:136200
联系人:亢文利
电 话:18604370505
招标代理机构: 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源市龙山区齐宁路15号
邮 编:136200
联系人: 李文平
电 话: 0437--3116563
传 真: 0437--3116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