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唐庭院6#、 10#住宅楼己由石嘴山市建设局以 石嘴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石发改发[2008]197号关于核准宁夏汉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唐庭院”项目的通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汉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贷款,项目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银川华实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总建筑面积为17004m2。
计划开、竣工日期为2010年10月15日至2011年7月30 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三级(含三级)以上企业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资质, 近年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_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9月9日至2010年9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8 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石嘴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约为 2010年 10月 9日 15时,地点为石嘴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裕民北路8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汉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银川华实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永乐南路 地 址:金凤区紫?;ˋ座15层
邮 编: 753000 邮 编: 750004
联系人: 蔡振锋 联 系 人: 陈女士、刘女士
电 话: 0952-5815666 电 话:0951-4010302 、5047522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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