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松县国土资源局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已由抚松县发改委以抚发改字(2010)9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抚松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抚松县国土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项目是新建, 规模3420.68㎡,招标范围办公楼内部维修改造, 资金来源已核实50 %。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抚松县露水河镇 ;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 年9月2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0年11月2日,工期 62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符合《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三级)以上的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经理三级或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
3.6 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8月9日至2010年8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抚松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8月25日下午3时0分,地点为抚松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及抚松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抚松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抚松县抚松镇 邮编:134500
联系人:杜运才
电话:13089391818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抚松县鑫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抚松县抚松镇鹿鸣街(县政府东侧) 邮编:134500
联系人:崔岩
电话:13630730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