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屏南县甘棠乡综合文化站项目(宁顺恒【2010】招字第J-045号)_已由屏计投资【2008】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甘棠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甘棠乡人民政府为本项目的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甘棠乡甘棠村(原供销社仓库);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147.50平方米,檐高17.40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内容。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24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福建晟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临时建造师资质),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有关规定),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3. 投标人应为宁建筑[2010]27号文公布的“宁德市市级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B类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承包商。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8 月6日至2010年 8 月12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到屏南县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600元,(含预算书)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招标代理)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8月19日 10时30分,提交地点为屏南县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 。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屏南县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公示栏及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棠乡人民政府;
地址:甘棠乡政府 ,邮编:352300;
电话:13509567121传真: / ;
联系人:陈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桥开发区九龙商城1#6梯202 ,邮编:352100;
电话:0593-2936077 传真:0593—6102778;
联系人:周琪。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屏南县支行 ;
帐户名称: 屏南县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 ;
帐 号: 100263200170010001 。
交易中心名称:屏南县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
地址:屏南县有形建筑市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