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汕尾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综合楼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汕尾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综合楼工程,框架5层,建筑面积为7635㎡。
工程造价为:10086958.42元。招标范围:土建、玻璃幕墙、电气、避雷、消防及给排水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
2.2工程建设地点为 汕尾市技工学校内 ;
2.3计划总工期为 225 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标准;
3、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 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5、投标申请人应于2010年7月26日至2010年8月 2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
时至17时向招标人提交下列证书、资料:
5.1、企业介绍信原件;
5.2、承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需要委托);
5.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5、投标申请人的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6、投标申请人的三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7、投标申请人自投标申请之日算起前三年无发生三级及以上重大安全事故或二次及以上四级重大安全事故的承诺书原件。
以上申请资料第5.1、5.3、5.7的原件和第5.2、5.4、5.5、5.6项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应装订成册并装袋,资料封面和装袋封面均应注明“汕尾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申请人投标资格审查申请书”,并注明投标申请人全称(需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申请。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第5.1至5.7项的证书、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替代材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以上申请资料第5.1至5.7项如有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的但无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
6、投标申请人的证书、资料受理地点:汕尾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招标人按照本公告第4、5条规定条件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汕尾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申请人投标资格审查申请书”进行集中审查,审查结果由招标人发给《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审查结果被确定为正式投标人的单位可凭招标人的通知书从汕尾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处获取招标文件(不设邮购),每套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同时设计图纸每套押金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以招标人发给的《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为准。
8、经资格审查结果为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招 标 人: 汕尾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址: 汕尾市区政和路
邮政编码: 516600 联系电话:13502382366
传 真: 0660-3361990 联 系 人: 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汕尾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 汕尾市区大马路263号
邮政编码: 516600 联系电话:0660-3346935
传 真: 0660-3316519 联 系 人: 刘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