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康县体育场一期工程, 已由 相关主管部门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康县文化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保康县城关镇清溪路;
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规模为15067平方米,内嵌400米环形跑道,为13毫米的透气型塑胶面层 ,内设足球场等工程;
投资规模: 约280万元;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施工蓝图中的所有内容。
质量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级资质,拟派建造师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 类似工程施工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 2010 年 7 月 20 日至 2010 年 7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8 时(北京时间),在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公司保康分公司持法人委托书和单位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等资料)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 7 月 26日9:30 时前,地点为 保康县综合招投标中心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 襄樊市政府网站和保康县政府网站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保康县文化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保康县城关镇(原中行办公楼四楼)
联 系 人: 董先生
联系电话: 0710—5816258 13308677903
日 期: 2010 年7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