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人:横河镇人民政府
2、工程名称:横河镇国、地税联合征收办事大厅室内装饰工程
3、工程地点:梅川东路
4、招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胡旭波 0574-63251932
5、工程造价:127201元 工程规模:装修2楼面积约210平方米,包括1楼楼梯
6、工程类别:装饰工程(2003)三类
7、资金来源:镇财政
8、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方式:公开
10、工期要求:30天
11、投标单位及从业人员资格要求: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从业人员相应三级项目经理(限本市注册企业)或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一名(项目负责人需通过三类人员考核),安全员(专职安全员需通过三类人员考核)和质量员各一名。
12、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开标同时以现金形式提交。
13、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报名资料:报名时间:2010年5月19日至5月21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4:30。报名地点:便民中心村镇办窗口。联系电话:0574-63266472.
14、报名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工作手册或国家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工作手册或业绩簿和三类人员考核证(项目负责人)复印件,安全员业绩薄及三类人员考核证(专职安全员)、质量员业绩薄复印件,外地企业另需提供进慈施工临时交易证(或进慈备案手续)复印件。以上复印件二份须盖本单位公印。报名资料必须齐全、规范,否则不予接收。
15、资格审查方式、时间、地点和要求:采用资格后审,时间同开标时间,地点在横河镇分中心,出现如下情况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报到投标申请人名称时,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不在场或未带本人身份证;
(2)未能当场即时提供前述第14条中列明的全部原件的;
(3)未及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6、其它说明:
(1)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2)投标申请人在截止资格审查时不得有慈溪市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差处并正在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3)潜在投标人需对报名资料完整性、正确性负责;
(4)企业及人员未在《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输入并通过审核的将被拒绝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