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遂昌县新路湾镇人民政府文化中心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遂昌县新路湾镇人民政府。丽水市处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代理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如下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资金: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目前到位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新路湾镇,二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92.6m2,预算审核价为28.0128万元,工期15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3.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允许注册地在丽水市的建筑企业中工民建工程专业叁级项目经理参加投标),且目前无在建工程或(预)中标工程;
3.3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不得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3.4在浙江省、丽水市建设市场有严重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的谢绝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资格审查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和图纸的获取
6.1自行到遂昌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http://cgzb.suichang.gov.cn/ ),本项目招标公告结尾左下方处下载。
7、其他规定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已有在建或(预)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投标。投标人及其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2、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3、善意提醒:
(1)投标保证金交纳时,在备注栏内注明某某投标项目保证金,且必须在银行汇票上正确填写实际结算金额的大小写,否则不予接收;
(2)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开标前一个工作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遂昌县新路湾镇人民政府 代 理 人:丽水市处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 人:朱翠英 联 系 人:叶群青
电 话:0578-8140005 电 话:0578-8285797
遂昌县新路湾镇人民政府
丽水市处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发布公告时间: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