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中医医院(十堰市精神卫生中心)(招标人)拟建的精神卫生中心综合楼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择施工、监理单位。
一、工程概况:建筑面积约9311㎡;层数:地上六层、地下一层;框架结构。
二、招标范围:十堰市中医医院(十堰市精神卫生中心)综合楼工程施工和监理工程;
三、工程建设地点:十堰市辽宁路
四、投标人资格:
施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监理:具备房建工程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五、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售后不退):
投标报名时须提供如下的资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资质证书复印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④建造师资质证复印件⑤外地企业须有在十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备案证复印件⑥法人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资料须加盖公章,否则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报名及预审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3月11日~2010年3月17日
(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六、资格预审地点及时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详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联 系 人:十堰市综合招投标中心招标部 杜艳琼 8208350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李 萍
联系电话:0719-8119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