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招标项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营业楼装修工程,经备案号07001002024100131348 文件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为该项目业主。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新建,已具备开工条件;规模:高度37.7米,建筑面积约6534M2;框架结构十层;工程总投资约人民币 1200 万元(本次装修工程造价约800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招标工程量清单造价为准),(已落实50%,计人民币400万元);资金来源:自筹,并承诺不拖欠工程款;
2.2招标范围:经图审合格的施工图纸中所有装修装饰、安装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工程建设地点为:金华市人民西路453号;
2.4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 标准。
3、资格条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只允许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组成联合体;
3.2非联合体投标的,只须派一位项目负责人,该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并且无在建工程;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须派两位项目负责人,一位是拟派负责装修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另一位是拟派负责建筑幕墙施工的项目负责人,两位项目负责人均应具有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并且均无在建工程(其中负责装修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的总负责人);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3.3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6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上述3.3、3.4、3.5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4、报名时带企业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法人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企业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 3)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注册证书;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5)企业“三类人员”证书(企业法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需提供任命文件;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 6)外地进金施工企业须提供:a、备案过的《进金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档案登记表》和《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b、企业注册所在地的设区市(含义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及不良行为记录证明》、《近三年内没有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证明》、《拟任项目负责人(原称项目经理、下同)身份证明》。c、属外省的进金企业还需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d、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和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的《个人劳动合同关系证明》、社保单位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医保单位出具的《医疗保险证明》;7)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8)按本公告第3.3、3.4、3.5这三条中要求提供的承诺书;8)联合体投标附联合体协议书(按统一格式)。
5、⑴. 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专职交易员携带《金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办理,未申请交易员资格证的单位,必须提前向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所需资料详见《关于办理金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的通知》。⑵.交易席位证。
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6.1、报名时间:2010年 2 月 5 日至2010年 2 月 11 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1:00时、下午2:00~4:00时;报名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地址:双龙南路与330国道交叉口,金华市工商局新大楼二楼)。
6.2、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代理人将派人于2010年 2 月5 日至2010年 2 月 11 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1:00时、下午2:00 ~4:30时间,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携带上述报名资料,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联系人:王根墚 经纬 联系电话:13757980157 83187208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 月 日 9 时30分前。
8、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地址:双龙南路与330国道交叉口,金华市工商局新大楼三楼)。
9、行业监管部门:金华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监督电话:0579-83187250
招标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人民西路453号 地 址:金华市人民西路737号5楼
联系人:王根墚 联系人:张小弟
联系电话:13757980157 联系电话:0579-82410965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