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穗文物[2009]299号、粤文物[2009]173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现对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仲恺农校旧址乐干楼修缮工程[第三次招标]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仲恺农校旧址乐干楼修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第三次招标]
二、招标单位: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联系人: 何老师 联系电话: 020-8900269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020-37652571 13138483348
招标监督机构: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监察处
投拆电话:020-89003025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东沙街24号仲恺农业工程学院院内
四、项目概况: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同时期建筑维修工程,地上二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1123平方米。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结构加固、门窗制作、地面、墙面修补及其它本工程文物建筑修缮工作,具体以招标文件及施工图为准。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预计发包价:约 230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拔款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0年 2 月 3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0年 2 月 4 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 16:0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6、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专业承包单位专职安全员(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兼任;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告知性备案信息已在广州城市建设网上公布。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其最后一次公开招标应取消投标人业绩资格条件。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
十三、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2 份, 1份正本 1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90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五、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六、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 本次招标的监督机构 署名投诉。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0612-018-1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招标单位: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0 年 1 月 28 日
附件一: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仲恺农校旧址乐干楼修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第三次招标]
资格审查文件
招 标 人: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二O一O年 一 月
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修改
声明:本资格审查文件使用GZZB200612-017-1招标文件范本的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文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公告中不再转录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下载查阅。
通用条款号: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第8项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适用于小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及本企业聘书,或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专业证明
现文: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通用条款号: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第15项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证明文件(自有需要发票或权属证明,租赁要求有租赁协议书及出租方的发票或权属证明,并且不能重复租赁。发票须与设备现场全貌彩照放置同一页,彩照须能反映其规格型号)。(注:只限招标内容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选择此项)
通用条款号: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第16项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外地、省(部)属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在穗施工备案证》或市属企业有效资质证书。(注:只限单独进行招标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项目选择此项)
(以下无正文)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 投标申请人(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原件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原件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
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4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5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原件备查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6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原件备查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7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8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原件备查
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9
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
原件备查
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10
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的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
原件备查
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11
投标人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原件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12
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投标的)
原件
注: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投标申请人如提交两项以上业绩资料,可将本表第10项按照原格式扩展。
5、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6、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7、本表中如有标明为“择优资料”的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8、投标申请人应尽量提供“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项的业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提供或提供不准确的,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招标人对投标人业绩的核查效率。
附件三: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