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穗天发改局(备案项目编号080106651110077)的批准,广州市车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商业大厦施工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为上述项目提供相关服务,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建设单位:广州市车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天河区车陂路
联 系 人:马工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车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商业大厦施工监理
建设地点:天河区车陂路西侧
概算投资额:15000万元
建设规模:用地面积27898平方米,地下室3层,地面16层建筑1栋,总建筑面积 32000平方米。
招标内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三、资金来源:村自筹资金
四、报名时间:2010年1月26日和1月27日
上午9:00-11:30时、下午2:00-4:00时
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 人: 殷工.
五、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4、投标人2006年至今在广州地区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上述第2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及类似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及拟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告知性备案信息已在广州城市建设网上公布。
6、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和人数不少于:项目总监一名(注册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一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5名等。上述人员应是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提供所有人员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或培训上岗证、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提交承诺书。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提交承诺书。
9、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提交承诺书。
10、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勘察设计、招标代理及项目管理工作,提交承诺书。
11、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10 年1月前 2 年内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工程质量、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定为准),提交承诺书。
1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5名且不超过7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7名时,择优选取前7名的投标申请人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七、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一式两份,一正一副,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应自备密封袋,由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工作人员审核备查资料原件后签名密封,否则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可在交易中心网上下载,不需装订)。
2、 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中的相关内容(按附件一的格式)。
3、投标单位资格预审择优资料中的相关内容(按附件二的格式)。
以上资格预审资料如招标单位有提供格式的应按格式要求填报。提交的资料(除报名申请表外)应并按顺序打上页码,附上目录装订成册,并加盖法人公章。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
八、其他说明:
1、 投标申请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业主有权到投标申请人所提交业绩资料的项目业主单位或交易中心等单位进行核查,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假的、虚报的,经资格预审委员会确认后,招标人将取消其在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2、 本次招标详细信息请查看: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http://www.gzzb.gd.cn),所有信息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
3、 本项目的报名及资格预审按穗建招[2006]8号文执行,资格预审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