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法律规定,经青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青田县文化会展中心工程施工预算编制及招标代理项目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特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询价编号:QTCG2009-070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询价采购内容:
“青田县文化会展中心”项目相关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等甲方需要委托的工程招标代理,工程概况:建筑面积3.1万㎡,层数19层,建筑高度96.5米;影剧院及办公楼。
四、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所投服务项目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和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有造价师证书;项目组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注册资格的专职人员不得少于2人;
4、投标人承担过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如体艺馆、剧院等工程或高层建筑(建筑高度不小于70米,含70米)招标代理,业绩不少于2个(含2个)项目。
5、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含500万元);
6、丽水市外报价人必须在丽水市或青田县内设有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分公司。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询价通知书的发售:
1、公告时间:2009 年12月31日至2010年1 月 12 日;
2、发售时间地点:2010年1 月7 日上午8:30—12:00在青田县塔山路101号房管大楼 县招投标中心九楼综合科,其他时间在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田分公司(青田龙东小区7幢1单元302)。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造价师证书复印件;
3、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4、报名人身份证;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10年1月 14日10:00时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青田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九楼会议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2010年1月 13日10:00时在浙江省青田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九楼会议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议。
七、投标保证金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000元,2010年1月 12 日上午12:00时前以现金、转帐、电汇或汇票方式交至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田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青田支行
户 名: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田分公司
账 号:1210223009200094154
八、业务咨询:
建设单位:青田县文化会展中心工程建设指挥部
彭先生 联系电话0578-609781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田分公司
王春凤;联系电话:0578-6822890 传真:0578-6825997
青田县文化会展中心工程建设指挥部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田分公司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