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阜宁县人民法院的审判法庭大楼工程已经阜计经基[2009]62号文件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建安工程施工的投标报名。
二、江苏钟山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阜宁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大楼工程建设项目
2、工程地点:阜宁县南城区新兴路与城南九路交汇处东北角
3、工程规模:本工程框剪结构,主楼16层,建筑面积约17000m2,总投资约3000万元。
4、工程质量:必须获得市优质工程,争创“扬子杯”。
5、工程工期:要求300日历天内建成交付使用。计划2010年1月8日建安施工开工。
四、发包方式、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为阜宁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大楼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桩基、土建、一般水电安装工程一个标段;具体以招标人的有效书面文件为准。
五、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以下是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及其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企业施工资质等级;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选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资质类别等级:房建专业二级及其以上资质(注: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
7、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8、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9、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10、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办理,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以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手册为准)。
注:省外企业在投标时需提供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核验手续。
(二)以下是资格后审可选合格条件(请在可选框内打“√”):
√ 投标人拟选派项目经理2005年1月1日以来,(以施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且必须有中标通知书)具有单体建筑面积1 万平方米以上综合楼类似工程业绩(至少有一项)。
六、投标申请人可随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阜宁县招标投标中心(阜宁县阜城镇石字路76号)服务大厅领取《阜宁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书》或在阜宁县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nzbb.com)上直接下载。
七、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交的材料:
(一)《阜宁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书》(一式三份),内容填写齐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二)附件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最新年度)原件及复印件;
3.拟选派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建造师(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4.业绩证明材料(工程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职工)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和劳动合同、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附件资料的所有复印件均必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并注明“原件复印”字样,所有附件资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三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资格预审结束后证书等原件退回,其它材料留存。
八、请投标申请人于 2009 年 12 月 9 日至 2009 年 12 月 15 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至11:0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将本工程投标报名材料投递至阜宁县招标投标中心三楼报名投递室 柒 号投标报名箱。
九、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内容(包括印章)完整,如未按要求提供真实、齐全、内容完整的报名材料,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在报名截止时间后投递的报名材料无效,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规定采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
招标人将于 2009 年 12 月 18 日前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十一、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十二、招标人地址:阜宁县阜城大街247号
联系人:王霞将 电话:0515-87583054 传真:
邮编:224400 E-Mail:g67862140@yahoo.cn
十三、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盐城市东升新村四区57号
联系人:王立冈 电话:13605101815
邮编:224002 E-Mail:wlgzyp@sohu.com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09年 12月9日 8 时至2009年 12 月15日17时。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OO九年十二月八日
附:评标定标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报价、施工方案、工程质量、施工工期和投标人经历及业绩等五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高低产生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中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其中投标报价采用固定总下浮率报价方法,工程最终价格=(工程审计总价-不可竞争费用-甲乙双方共同采购的材料价格)×(1-中标人自报的固定总下浮率)+不可竞争费用+甲乙双方共同采购的材料价格。
采用本评标办法评标的同时,亦适用《阜宁县招标项目通用评标规则》的有关规定。
一、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70分)
1、有效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率大于招标文件中设定的最高限价下浮率。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率中最大下浮率不大于其他投标人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5%(如其他投标人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为8%,则+5%为下浮率13%);次大下浮率不大于剩余投标人下浮率算术平均值+5%。
(5)在其他评审环节未被判废标的。
上述(1)至(5)项按顺序进行评审,前一项未通过的不参与下一项的评审,不符合上述(1)至(5)任意一项要求的,不予通过商务性评审,未通过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 评标基准下浮率:通过以上方法确定的最大有效投标报价下浮率。
3、报价分计算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率等于评标基准下浮率的,得满分70分。
(2)投标报价下浮率小于评标基准下浮率的,每小1个百分点,扣减1分,不足1个百分点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投标报价下浮率大于评标基准下浮率的此项不得分。(例如:评标基准下浮率为7%,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率为6%,则扣1分。)。
(二) 施工方案(9分)
1、施工方案至少应包括以下(1)至(10)的必选评价指标内容: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图;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9)冬雨季施工等特殊情况下的保证措施。
2、施工方案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违反强制性规范标准的判为废标。
3、施工方案采用符合性评审方法:施工方案9项内容需齐全, 每缺一项扣0.1分,扣分要经评标委员会讨论,半数以上的评委同意方可扣分;施工方案无废标情形的即为通过符合性评审。
(三)工程质量(10分)
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的,得10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四) 施工工期(10分)
承诺招标文件要求工期的,得10分;工期提前不加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工期的作废标处理。
(五)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经理业绩(1分)
投标人拟选派项目经理2005年1月1日以来(以施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且必须有中标通知书),具有单体建筑面积1 万平方米以上综合楼类似工程业绩(至少有一项)得1分,上述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计分。
二、定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得分高低推荐标明顺序的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对不中标的候选人,招标人有权不作任何解释。
三、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理。
2、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建筑市场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