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力洋镇人民政府办公楼和食堂等改造工程
建设规模:改造总面积4446m2,其中:办公楼1967m2 ,食堂会堂1046m2,办公休息室1433 m2。
预算造价:约260万元
质量要求:达到行业规范、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招标工期:140日历天
企业资质要求: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建筑工程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职称为建筑类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
发布时间:2009年 11月 25 日9:00 时
开标时间:2009 年 12月 18 日 9:00 时
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38号5楼)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2009 年 11 月 25 日 9:00 时起在本网页下方下载
投标保证金:按《宁海县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提交人民币 伍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交纳帐户名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宁海县农行营业部,帐号:39752001040010207。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2009 年 12月 16 日 16:00 时前,以实际到帐为准。
其他要求:
1、县外企业在投标前须按宁建[2009]9号文件办好相关手续(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已办理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
3、投标截止日前,投标单位3个月内、从业人员1年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建设委员会(www.nbjs.gov.cn)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否则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4、项目班子人员配备须符合《宁波市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甬建发[2007]473号)要求(详见“http//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
招标人:宁海县力洋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力洋镇 地址:宁海县桃源中路138号B区429
(办证中心四楼)
联系人:施先生 联系人:刘建华
联系电话:65101698 联系电话及传真:65589166
邮政编码:315600 邮政编码:31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