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 本次招标项目成都医学院新都新校区图文科技楼工程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_川发改社会函【2006】35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医学院,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代理为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政策函【2006】350号_)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09081902)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成都医学院新都校区。招标范围为招标图纸范围内业主所示工程内容施工。建筑面积约3万㎡,现浇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下一层、地面以上七层,计划工期 340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或以上有效资质;企业2006年1月以来至少完成3个单体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的框架、框剪或剪力墙结构的公共建筑工程的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为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者,请于 2009年 11 月17日至2009年 11 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街229号东方广场C座3404室持下列证件、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及购买人有效身份证;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仅施工单位提供)。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注:以上证件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查证核实。若提供虚假资料,取消报名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9 年12月11日 10时00分,地点为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9号光大金融中心21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成都医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
地址:新都区新都大道成都医学院新都校区建设指挥部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街229号东方广场C座34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