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荣昌县人民检察院迁建综合楼及预防职务犯罪基地主体工程项目已由荣昌县发改委以荣发改发(2008)12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荣昌县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全部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荣昌县人民检察院。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荣昌县北部新区。
2.2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2730.24平方米。其中:地上公建部分建筑面积约10503.12平方米、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建筑面积约2227.12平方米。
2.3计划工期:4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2.4.1本项目施工设计图(设计单位:重庆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号:090009)所示的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除弱电安装工程、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以外的所有工程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A.基础工程(含:对已开挖形成的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的基坑进行清理);
B.主体土建工程(含:门窗工程);
C.室外幕墙装饰工程;
D.室内装修装饰工程;
E.给排水安装工程(含:消防安装工程);
F.强电安装工程(含:弱电安装工程所涉及的支架、桥架及金属线槽等布线通道的实施。不含:变配电房低压开关柜及前端工程);
G.通风与暖通工程(含:VRV中央空调系统工程);
H.室外综合管网工程;
I.环境工程(含:道路工程、围墙工程、门卫用房。不含:园林景观工程)等。
2.4.2中标单位还需承担与场内其他各施工单位之间的施工配合、收边收口等工作内容。
2.4.3完成招标人指定的其他各项相关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上进行公开报名,报名开始日期:2009年09月18日,报名截止日期:2009年09月24日17:00时(均为北京时间)。
4.2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市高新区科园二街235号)。
4.3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09年09月21日至2009年09月25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4.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800元,售后不退。
4.5购买招标文件时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前来购买,授权委托人前来购买的还需持有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4.6 本次招标不采用邮购招标文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该项目《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及《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荣昌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荣昌县海棠大道
联系人:林先生、郭先生
联系电话:(023)46783813
传 真:(023)46784835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高新区科园二街235号
联系人:鞠先生、熊小姐
联系电话:(023)68699999 (010)62108294
传 真:(023)68696636 (010)62108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