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平江县梅仙镇中心学校的委托,对平江县梅仙镇梅仙中学教学楼建设施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江县梅仙镇梅仙中学教学楼建设施工项目已由平发改招核准[2009]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江县梅仙镇中心学校,建设资金来自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江县梅仙镇中心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平江县梅仙镇中心学校一楼一栋总建筑面积1623平方米,包括施工图全部内容。计划工期180天,共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资质,且企业及建造师均有至少一个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申请单位法人及拟任建造师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资质证、安全施工许可证、拟任建造师证等原件副本,于2009年9月1日至2009年9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 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平江县天岳开发区坪上东路东方红面馆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9月22日15时30分
,地点为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平江县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江县梅仙镇中心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江县梅仙镇 地 址:岳阳市金鹗中路环卫大厦六楼
邮 编: 414500 邮 编:414000
联系人:李先生 联 系 人:何强
电 话:13974005307 电 话:15173067766
传 真: 传 真:0730-8357083
电子邮箱: 电 子 邮 箱:gdzb888@MSN.com
网 址: 网 址:www.gdzb.com
开户银行: 开 户 银 行:中国银行平江县支行
账 号: 账 号:1793580809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