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苏州市公安局(由苏州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代建) 的 苏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改扩建一期工程 已经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无)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国有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资格预审。
2. 苏州正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吴中区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吴中区
(2) 工程规模: 面积13400平方米 建筑面积:13400 平方米 工程性质:建筑工程 招标金额:170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09-9-10 至 2010-6-16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 企业业绩和信誉 |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
0001 | 一期土建、安装施工招标 | 1700.0000 |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 | 近两年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信誉良好 | 近两年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信誉良好 |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5.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 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8)省外企业需到 吴中区外企业需至吴中区建设局建管处 办理资质核验,取得进苏州投标的资质核验书;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二)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获得过市优及以上工程;
企业承担过工程获省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 请申请人于 2009-8-11 上午 09:00 至 2009-8-17 下午 15:00 的工作时间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脑报名室 报名。
请于 至 每天上午 至每天下午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 2009-8-17 上午 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 2009-8-17 下午 15:00
7. 其他:报名时请携带企业和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
IC卡(外地投标企业单项报名的请至交易中心二楼信息科办理)至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自助报名室报名,并打印报名确认单。 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袋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提交材料如下:
(一)本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采用:通用文本格式,(如采用通用文本格式请下载
《资格预审申请书示范格式文本.doc》,如采用专用文本格式请到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二)附件资料:
1.报名确认单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本市投标企业只需提交报名确认单原件);
2.《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最新年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省外企业提供进苏州市的资质核验书原件;
3.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
4.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如有在建工程,应提交原发包人允许投标证明;
5.预审可选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并请于 携带相关需核验原件材料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核验相关原件, 业绩证明材料一般为工程合同、竣工验收单及相应证明材料等)。
6.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其它资料:报名时请携带施工企业和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IC卡至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自助报名室报名,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装在封袋中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提交材料如下: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按苏建筑﹝2006﹞68号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规定。
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
9.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潘之栋 传真: 电话: 13771880216
邮编: E-Mail:
1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三香路999号非矿大厦6楼
联系人: 顾文霞 传真: 65232477 电话: 65232477
邮编: E-Mail: webmaster@sz-zhzj.com
11.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 顾文霞 职称或执业资格: 联系电话: 上岗证号: 苏招E0642
12.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2009-8-11 至 2009-8-17 投标箱号: 投标箱六(暂定,注意当天资格预审箱项目名称)
13. 备注: 1.区外企业须提供进区资质核验原件
2.委托代理人、注册建造师、项目工程师及专职安全员提供社保缴费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期为近六个月
3.投标单位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原件投箱
4.项目工程师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专职安全员提供C类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类似工程以2年内承担过面积为1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框架五层及以上的工程,2007年8月1日以后竣工的为准。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企业承担的工程获市优工程的以2008年08月至2009年07月之间有效,企业承担的工程获省优工程的以2007年08月至2009年07月之间有效,企业承担的工程获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以2007年08月至2009年07月之间有效,以上获奖工程及工地均以获奖证书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报告、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随资格预审文件一并投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