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宁都县中医院门急诊、医技、住院综合楼工程已由赣市发改社会字[2009]182号核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单位。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①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约24000㎡ ②结构类型 主体框架八层、地下一层
③招标范围 按照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涵盖范围
④标段划分 1个 标 段 ⑤项目总投资 约3000万元
⑥资金来源及性质 财政拨款及自筹 ⑦资金落实情况 已 到 位
⑧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9年7月10日,竣工日期为 2011年1月10日,总工期 540日历天;
⑨工程建设地点 宁都县梅江镇三官殿
⑩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市级优良 标准。
三、投标申请人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施工招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并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 的施工企业,并具有相应专业一级及以上建造师(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可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①营业执照;②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并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拟派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建造师;⑤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县级以上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并附本人身份证;⑥赣州市范围外的投标单位应提供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民工工资情况证明;⑦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预算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⑧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⑨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单位应提供完成一定规模的医院建筑工程业绩材料[经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主要施工图、中标通知书(以上资料中的至少一项)及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否则,不接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五、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及费用:
凡符合上述规定,并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单位,请于2009年6月3 日至6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时(节假日休息)到宁都县招标投标中心(宁都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招标文件发售处不记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等资料购买费每个标段每份600元,施工图纸成本费每份100元,招标投标软件使用费每个标段200元,均售后不退。
六、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
七、本工程定于2009年 6月26日在宁都县招投标中心开标。
招 标 人: 宁都县中医院 法定代表人: 苏逺麟
办公地址: 宁都县中医院院内 邮 政 编码: 342800
联系电话: 13979700069 联 系 人: 温强鹏
招标代理机构: 宁都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温 英 常
办公地址: 领秀新都15号楼(县党政大楼正后门) 邮政编码: 342800
电话: 13979791873 ,0797-6926063 联 系 人: 温 海 峰
招投标监督单位:宁都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受理投诉电话:0797-6825222
2009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