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510188202100134 |
二、项目名称 |
成都高新区2021-2022学年度教师继续教育及培训项目(第四次)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美塔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四川师范大学,四川西部教育研究院 |
供应商地址 |
包1: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天府新区湖畔路北段366号1栋3楼1号附OL-01-202012043号 包2:四川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包3: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西三段3号南楼227室 |
中标(成交)金额 |
包1:总价:238000.00元;包2:总价:256000.00元;包3:总价:245700.00元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包1:1.名称:音乐骨干教师项目研修班服务 服务时间:合同签署后至2022年7月,至少分4个阶段开展培训,每个阶段不超过6天,共15天 服务范围:基于学生音乐核心素养提升的大单元整合教学设计与实施 服务要求:围绕“基于学生音乐核心素养提升的大单元整合教学设计与实施”设置相应的3-5个课程模块,分时段在规定时间段完成。课程模块及课程内容之间具有内在的逻辑关联,课程专题与授课专家一一匹配 服务标准:基于全程指导的项目实施设计。按照“大平台、多模块、小专题”的问题搜索模式,帮助学员发现学科教学核心问题,聚焦教学实践问题。以专题讲座、课例研讨、课题研究、教育实践与反思为形式,进行主题任务延伸式培训 包2:1.名称:化学骨干教师项目研修班服务 服务时间:合同签署后至2022年7月,至少分四个阶段进行培训,每阶段不超过5天,总计16天 服务范围:新高考评价体系下的化学实验教学实施策略 服务要求:围绕“新高考评价体系下的化学实验教学实施策略”设置相应的3-5个课程模块,分时段在规定时间段完成。课程模块及课程内容之间具有内在的逻辑关联,课程专题与授课专家一一匹配 服务标准:基于全程指导的项目实施设计。按照“大平台、多模块、小专题”的问题搜索模式,帮助学员发现学科教学核心问题,聚焦教学实践问题。以专题讲座、课例研讨、课题研究、教育实践与反思为形式,进行主题任务延伸式培训 包3:1.名称:美术骨干教师项目研修班服务 服务时间:合同签署后至2022年7月,至少分4个阶段开展培训,每个阶段不超过6天,共16天 服务范围:基于学校特色课程的大单元教学设计 服务要求:围绕“基于学校特色课程的大单元教学设计”设置相应的3-5个课程模块,分时段在规定时间段完成。课程模块及课程内容之间具有内在的逻辑关联,课程专题与授课专家一一匹配 服务标准:基于全程指导的项目实施设计。按照“大平台、多模块、小专题”的问题搜索模式,帮助学员发现学科教学核心问题,聚焦教学实践问题。以专题讲座、课例研讨、课题研究、教育实践与反思为形式,进行主题任务延伸式培训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江启春,黄喜兵,李开新,杨梅,卿恬(采购人代表)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1096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1、01包中标人为微型企业。2、代理机构收费金额:01包:3570元,02包:3840元,03包:3686元。3、备案号:(2021)0876号;监督部门: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监督电话:028-82829642。4、、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供应商自愿选择是否申请“政采贷”。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提出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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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文化和卫生健康局 |
地址: |
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8楼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杨丽;联系电话:028-68333727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777号中航国际交流中心A座1501-1502、1508-1510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孙卫娜、易力;联系电话:028-86266522-606、609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孙卫娜、易力 |
电话: |
028-86266522-606、609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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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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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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