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SZCH2020-G-027
二 、 项目名称:苏州市智能交通设施维护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苏州博宇鑫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南门路1588号吴门印象B2号楼二层201-210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叁佰万零捌仟陆佰捌拾元整(¥:3,008,68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苏州市智能交通设施维护项目 服务范围: 1、本次维护项目 中外场设备至中心平台 的传输链路与第三方中标维护单位的工作界面为: 1)如传输链路的光端机为运营商提供的,则维护工作界面在光端机两端的RJ45以太网口,上行光端机、光纤尾纤及光缆熔接包等由运营商负责,下行网线至设备端由本项目维护方负责; 2)如传输链路的光端机不是运营商提供的,则维护工作界面在光端机两端的光口(一般为SC或FC接口),上行光纤尾纤及光缆熔接包等由运营商负责,下行光端机至设备端由本项目维护方负责。 2、本次维护项目涉及到 环线高架地面设备房或路口设备箱内 的工作界面为: 1)中标维护单位负责对环线高架地面设备房或路口设备箱进行日常维护,并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对环线高架地面设备房或机箱内设备布局进行针对性的整理;第三方施工或中标维护单位责任范围的设备须根据采购人规定的环线高架地面设备房或机箱内布局要求进行安置,中标维护单位对第三方设备负有管理和接入的义务,对首次经过整理后仍不按照采购人规定布局安置的第三方设备可以予以清除,清除的设备交由采购人处理; 2)中标维护单位须确保环线高架地面设备房或设备箱内各个系统所属设备以外的公用设备的正常运行,环线高架地面设备房或设备箱内公用设备、设施故障维修、更换由中标维护单位维护费用内承担,采购人不再单独支付费用。 3、维护设备供电计入本次维护保养范围内。 1)供电路由包括路灯计控箱或供电部门配电箱下桩头至路口信号机箱或交警配电箱(设备箱)总控制开关上桩头之间的所有管线(路口及路段供电箱均在维保范围内)。 2)所有路口及路段供电情况需建立详细台账,以便维护管理及线路排查工作顺利开展。 4、中标维护单位维护的过程中更换的设备不应低于原设备的技术参数,并通过公安部权威检测机构的认证,并提供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 服务要求: 1、确保维护点7×24小时正常运行。 2、路口点每周至少巡检一次,并建立巡检台帐,供业主随时检查。 巡检内容及要求为: (1)清洁设备,保证外场设备安全、整洁、干净。 (2)统计遮挡物,如树枝等遮挡设备的情况,并每月上报一次。 (3)检查外场设备的完整性和牢固性,消除人为或自然原因影响安全和功能使用的隐患。 3、因道路施工、灾害天气、偷盗、人为破坏等外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后果,由中标维护单位承担。 4、每年重要节假日(“五一”、“十一”等)、大型活动期间,特定巡检、维修、维护、清洁、保养,提供人员的现场值班服务,保障重大活动的顺利进行。 5、外场设施需接入系统平台时,中标维护单位应全力配合确保接入。 6、中标维护单位须提供每个设备类型的主要设备至少2套以上作为备品备件以便设备返修时替换至外场使用。 7、在维护中首先重点确保系统的设备及系统业务的正常运行。在维护过程中要求不仅提供对采购人设备的维护,并且要提供全程跟踪服务。 8、遇到设备硬件故障时,中标维护单位须免费及时提供备件替换。 9、中标维护单位须保证测速设备在维护期内的违法抓拍功能正常使用,保证设备的稳定运行。 10、保密要求:中标维护单位要保证对所有系统资料和数据负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允许向第三方透露。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 1 年(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服务标准: (1)GA099-1996《城市公安指挥中心技术系统设备配置建议》 (2)国家技术监督局《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 (3)国家技术监督局《测量、控制和试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4)JTG B01-2014《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行业标准》 (5)GA/T652-2006《公安交通管理外场设备行业标准》 (6)GA/T1043-2013《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运行维护规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汪京坪、李嘉、周恒峰、吉洪煦、刘浩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
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
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
说明: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例:如预算金额为15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部分×1.5%+(150万元-100万元以下部分)×1.1%。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整的,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整计收。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用 :叁万柒仟陆佰肆拾玖元 整 (¥: 37649.00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公安局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人民路3998号
联系方式:0512-69371117(陈音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2楼
联系方式:0512-65161796、651616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文娴、张宬
电话:0512-65161796、65161672
十、附件
无。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