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关于北京华夏视科图像技术有限公司等在招标采购工作中违规问题处理公告
北京华夏视科图像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天达盛昭贸易有限公司、山东安纳达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在参与山东大学招标采购活动中存在违反招标采购规定的行为,根据《山东大学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暂行办法》(山大财字【2008】34号)第十三条之规定,特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将北京华夏视科图像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天达盛昭贸易有限公司、山东安纳达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列入学校供应商不良记录名单,禁止其参加学校的招标采购活动。
特此公告。
山东大学招标采购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