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服务器采购项目(GDC-20121114112140906)网上竞价成交公告 |
中央政府采购网 www.zycg.gov.cn |
成交单位: | 北京迎福时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
公告日期: | 2012-11-21 09:10:51 | ||||
项目名称: |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服务器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20121114112140906 | ||||
查看采购公告: | 查看公告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人: |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 | 成交供应商: | 北京迎福时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唐老师 | 联系人: | 高春梅;裴露露(中科院) | ||
联系电话: | 68892886 | 联系电话: | 62565865; | ||
电子邮件: | dmntmy@126.com | 电子邮件: | gaocm@infu.com.cn;peill@infu.com.cn | ||
开始日期: | 2012-11-14 11:27:34 | 送货地点: | 北京石景山路甲16号 | ||
截止日期: | 2012-11-19 11:27:34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7 天 | ||
纪检监察电话: | 68892495 | ||||
资质要求: | "1、投标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国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本次采购经营范围的、并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的供应商为合格报价人。本次竞价限本地供应商或在本地有销售或服务网点的外地供应商参与。 2、投标商必须供货国内行销原装正货、配置与上表具体描述一致的货物。须由供货商送货至最终客户。 3、为保证此次采购设备的售后服务品质、商品质量,要求投标商必须具备HP品牌设备的中央政府协议供货资质,并提供原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 4、政府采购合同网上确定后,供应商不得以市场无货为由更改配置品牌和型号。" | ||||
采购单位备注: | |||||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 |||||
送货地点: | 满足 | 到货时间: | 满足 | ||
服务承诺: | 我公司所供产品均为原装正品,享受原厂三年7*24*4免费上门服务,我公司负责本次采购的安装调试工作。 | ||||
供应商简介: |
(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北京迎福时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简介北京迎福时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的民营股份制高科技企业,座落在中关村西区黄金地段的银丰大厦。 北京迎福时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是国内IT产品分销和提供专业服务的优秀系统集成厂商,致力于为国内行业的业务信息化提供软件和通用解决方案、系统管理和数据安全服务以及IT咨询规划、行业解决方案提供、系统集成与系统服务、定制软件开发服务等专业化服务。目前,迎福时代拥有300余名员工,总部设在北京,并在内蒙古、上海建立了分公司,同时在全国各主要城市拥有多家合资公司以及渠道销售网。 公司资质:中央政府采购惠普产品协议供货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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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总金额: | 291,200.00 | ||||
采购人意见 | |||||
排名第一至第四的北京中达恒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创亿新联数码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中航神州网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和北京万坤伟业科技有限公司不符合资质要求第三条:为保证此次采购设备的售后服务品质、商品质量,要求投标商必须具备HP品牌设备的中央政府协议供货资质,并提供原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现申请选择排名第五的北京迎福时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为此项目中标供应商。请审核。 | |||||
中标供应商报价 |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总金额 | ||||
北京迎福时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 291,200.00元 | ||||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时间最晚不得超过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服务热线010-83083574、49、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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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 |||||
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并由采购人确认: (一)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二)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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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 |||||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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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
中标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在平台中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