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嵊州市人民检察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专用审讯室同步录音录像监控系统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2009-43
四.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09年9月17日
七.预成交结果:
中标(成交)公告(政府采购2009-43)嵊州市人民检察院专用审讯室同步录音录像监控系统项目,于2009年9月29日在嵊州市招投标中心竞争性谈判采购,经专家综合评审和谈判,由嵊州市新纪元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以148703元成交。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09年9月29日至10月9日。嵊州市招投标中心2009年9月29日
八.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九.其它事项:
各参加政府采购供应商对该预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同时也可向嵊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反映。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嵊州市招投标中心
地点: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双塔路99号,市招投标中心三楼306室政府采购部
联系人:张晓宇、倪春红潘晓岚
联系电话:0575-83360392
传真:0575-8336039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嵊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75-83032507